《投資者網》謝瑩潔
5月7日,證監會正式發布《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其中最引人關注的舉措之一便是建立與基金業績掛鉤的浮動管理費機制。這一改革直指公募基金行業長期存在的“旱澇保收”問題,標志著公募基金行業收費模式的重大轉變。
強化基金公司與投資者的利益綁定方面,《方案》要求,針對基金公司股東和董事會對公司高管的考核,基金投資收益指標權重不低于50%;對基金經理的考核,基金產品業績指標權重不低于80%。對基金投資收益全面實施長周期考核機制,其中三年以上中長期收益考核權重不低于80%。
推行浮動管理費率
《方案》共計25條舉措,涉及基金公司產品設計、投資運作、績效考核等諸多方面。旨在建立以投資者回報為導向的評價體系,引導基金行業回歸本源、增強長期投資能力。
此次改革方案核心內容之一是推行與基金業績掛鉤的浮動管理費率機制,并設定差異化費用標準,以此破解“旱澇保收”頑疾。同時,《方案》明確要求將基金經理績效考核與中長期收益緊密掛鉤,對長期跑輸基準的管理人實施降薪約束,推動基金行業公平、透明、可持續發展。
長期以來,公募基金行業主要采用固定費率模式,即無論基金業績如何,基金公司都能按基金資產凈值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費。這種模式雖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基金公司的穩定收入,但也引發了諸多爭議,尤其是當基金業績不佳時,投資者虧損而基金公司仍能收取高額管理費,這種“只賺不賠”的模式被市場詬病已久。
此次改革,明確對新設立的主動管理權益類基金推行基于業績比較基準的浮動管理費收取模式。具體而言,若基金業績符合同期業績比較基準,則適用基準檔費率;若業績明顯低于基準,則適用低檔費率;若業績顯著超越基準,則適用升檔費率。在未來一年內,引導管理規模居前的行業頭部機構發行此類基金數量不低于其主動管理權益類基金發行數量的60%。試行一年后,及時開展評估,并予以優化完善,逐步全面推開。
基金業協會將出臺業績比較基準庫,基本覆蓋行業多元化產品,年內還將出臺指引。若基金公司有產品自身的比較基準,證監會相關部門在審核產品時也將考慮,會嚴格審核。
與投資者“同甘共苦”
《方案》出臺后,將確保投資行為與產品定位保持一致,同時,也為投資者提供可感知、可對照的評估標準,提升基金行業整體治理效能與投資者信任。
這一改革舉措不僅有助于打破基金公司“旱澇保收”的局面,還能強化基金公司與投資者的利益綁定。當基金業績不佳時,基金公司需降低管理費,這將促使基金公司更加注重投資業績,努力為投資者創造更好的回報。同時,這種模式也能讓投資者在基金業績不佳時減少損失,增強投資者對公募基金的信心。
除了浮動管理費機制外,此次改革還對基金公司的績效考核機制進行了優化。基金公司高管考核中,投資收益指標權重不低于50%;基金經理考核中,基金產品業績指標權重不低于80%。此外,還實施了三年以上中長期收益考核機制,權重不低于80%。這種長周期考核機制將有效遏制基金經理的短期行為,如追漲殺跌、押注單一行業等,促使基金經理更加注重長期投資收益,為投資者創造更穩定的回報。
對三年以上產品業績低于業績比較基準超過10個百分點的基金經理,要求其績效薪酬應當明顯下降;對三年以上產品業績顯著超過業績比較基準的基金經理,可以合理適度提高其績效薪酬。
此次改革還明確了頭部基金公司在浮動費率基金發行中的責任。在未來一年內,引導管理規模居前的行業頭部機構發行浮動管理收費模式的基金數量不低于其主動管理權益類基金發行數量的60%。
公募基金行業此次費率改革,是行業從“重規模”向“重回報”轉變的重要一步。
5月7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一攬子金融政策支持穩市場穩預期”有關情況。證監會主席吳清表示,《方案》將更好體現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同甘共苦、共同發展、相互成就,努力形成“回報增—資金進—市場穩”的良性循環。
通過浮動管理費機制和長周期考核機制,基金公司將更加注重投資業績和投資者利益,這將有助于提升整個行業的投資水平和服務質量。未來,隨著改革的深入推進,公募基金行業有望迎來更加健康、可持續的發展。(思維財經出品)■?